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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相亲相爱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管理学院时间:2016-12-07点击数:

会计学院“相亲相爱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帮助会计学院在校学生因突发疾病、突发意外伤害和家庭突遭变故的困难学生,弘扬友爱互助的中华美德,以及鼓励学生成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学院号召全体成员每人每月捐出一元钱,于2013年设置会计学院“相亲相爱壹基金”。为规范本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 成立“相亲相爱壹基金”管理委员会

为了确保基金独立核算、民主管理、专款专用,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书记、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

二、“相亲相爱壹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1、制定“相亲相爱壹基金”的具体资助范围和方案;

2.审查资助对象的资格,确定资助标准;

3、负责“相亲相爱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批准及解释;

4、结合实际,提出对本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修改建议;

5.处理基金运作中的特殊问题;

6.每年向全院教师报告一次基运作和收支账目、财务情况;

7. 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专人负责收支记账业务,并按财务制度汇总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供书面报告。

三、“相亲相爱壹基金”使用范围

1、资助因突发疾病、突发意外伤害和家庭突遭变故的困难学生,

标准如下:(1)常规疾病住院治疗:100—300元;(2)因主观原因不慎发生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300—500元;(3)因自身生理原因发生病变或外界等不可逆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并住院治疗或家庭突遭变故:500—800元;(4)其他特殊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商定标准;

2、学院师生在处理学生突发事件过程中,因情况紧急处理中产生的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等,给予经费支持;

3、为营造 “相亲相爱一家人”的浓厚文化氛围,对学院优秀文体活动包括班级品牌活动予以经费支持,

4、其他有关特殊学生的经费资助。

四、本办法由会计学院“相亲相爱壹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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