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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书香立信奖学金”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会计学院办公室时间:2016-12-20点击数:

会计学院“书香立信奖学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表彰优秀学子,鼓励学生参与专业类学科竞赛,提升专业能力和素质,经立信出版社与我院协商,由该社出初资,设立武汉晴川学院会计学院“书香立信奖学金”。为规范本奖学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 成立“书香立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为了确保奖学金独立核算、民主管理、专款专用,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书记、教师、辅导员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

二、“书香立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1、制定“书香立信奖学金”的评选方案;

2.监督“书香立信奖学金”评选过程的公平性,审查候选人资格;

3、负责“书香立信奖学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批准及解释;

4、结合实际,提出对本奖学金使用管理办法的修改建议;

5.处理奖学金运作中的特殊问题;

6.每年向全院教师报告一次奖学金运作和收支账目、财务情况。

7.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专人负责收支记账业务,并按财务制度汇总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供书面报告。

三、“书香立信奖学金”使用范围

1、根据《武汉晴川学院会计学院“书香立信奖学金”评审办法》,每年评选不超过5名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的优秀学生予以奖励资助;

2、对财务管理、会计专业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等各类专业竞赛予以支持,包括参赛过程中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宣传费等;

3、对财务管理、会计专业学生参加与专业能力提升的实习实践提供经费支持;

4、对财务管理、会计专业学生提高专业学习有帮助的其他活动费用资助。

四、本办法由会计学院“书香立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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