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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何永华同学退学处分的决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30

何永华,男,会计学院2023级会计学专业学生,学号:20230603178。该生于2025年3月10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经学院、学工处多次联系该生本人及家长,但该生及家长一直不配合。为此,学校通过EMS邮寄《武汉晴川学院关于何永华拟退学处理的告知书》,该生亦未返校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见附件!